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香港金管局重订银行对内地贷款定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2:37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12月6日电(记者王悦欣)为了有效掌握香港银行在内地的贷款金额,香港金融管理局近日决定重新修订香港银行对内地贷款的定义,由只计算“非银行中资机构”,扩大至涵盖“非内地机构但用于内地的贷款”。

  金管局还要求银行独立汇报用于购买内地物业的贷款数字,以便能更准确掌握情况。

  这是1998年10月金管局公布香港认可机构对非银行中资机构贷款以来,首次就内地贷款的定义作出改变。预期新的汇报机制将在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正式采用。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的日趋紧密,香港银行在内地的贷款数额不断上升。

  根据金管局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香港零售银行对非银行中资企业的贷款总额达1472亿港元,占零售银行总资产的3%;整个银行体系对非银行中资机构贷款达2080亿港元,占总资产的2﹒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