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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短信骚扰美女师妹愤而报案 师兄被治安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35 温州新闻网

  大学刚毕业的师兄多次向大二在读的师妹发送下流的“求爱”短信,被师妹“告”进了看守所。昨天,麻某回看守所取回自己的“作案”手机等物品时说:“我在看守所里想了很多,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了。”此前,他被处以治安拘留五天。

  今年23岁的麻某去年毕业于我市某大学,由于没有找到如意的工作,他觉得生活很空虚。曾通过网络有过一次“一夜情”的他想通过手机短信找个“女朋友”。今年11月19日
晚,百无聊赖的他向一个手机号码发出了短信“你好”(因为有一批尾数相近的手机号码投放到大学城,麻某的号码是其中一个,他便向相近号码发出了这条短信)。

  这条短信被和麻某同校的大二女生叶某收到了。她以为是自己的同学发来的,就顺手回了一条:“你是谁?”。接到回信后,麻某发出:“我是帅哥,想跟你聊一聊。”叶某以为是同学开玩笑,便又回了一句:“姐姐没空。”

  确定了对方是女性身份后,麻某便一发不可收,三天两头地给叶某发送黄色下流的短信。

  记者采访叶某时,美丽可人的她表示,麻某的这些短信让她不堪忍受,上课时十分恐慌,生怕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起,在寝室里也是手机不离身,怕室友看到这样的短信而误会她的人品。她曾经向麻某严正地提出警告,言明这是在对她进行性骚扰。但麻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11月30日,叶某向高教园区茶山派出所报案,麻某被抓获。根据治安管理条例,警方认为麻某的行为已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其处以五天治安拘留。

  据了解,将于明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入了该法。(记者阿妙 通讯员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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