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司机虽无过错 撞死人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38 新民晚报

  本报讯北京消息:引发争议的行人非法穿二环被奥拓撞死案昨天尘埃落定——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司机承担无责赔偿责任,赔偿10万余元。由于行人有过错,减轻了司机的赔偿金额。双方律师都表示,该案终审判决对今后案件的审理有示范作用。该案被称为新交法出台后的第一案。

  去年5月9日20时55分,在菜户营桥附近,曹志秀夫妇由北向南横穿主路。这时,刘
寰驾驶奥拓车正好经过,曹志秀被撞死在绿化带里。这时,新交法生效刚刚9天。

  根据新交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一条款也被百姓称为“撞了不白撞”条款。

  北京市一中院正是依据这一条款,确认了司机的无过错赔偿原则,终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一次性赔偿共10.088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