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虽无过错 撞死人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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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3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引发争议的行人非法穿二环被奥拓撞死案昨天尘埃落定——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司机承担无责赔偿责任,赔偿10万余元。由于行人有过错,减轻了司机的赔偿金额。双方律师都表示,该案终审判决对今后案件的审理有示范作用。该案被称为新交法出台后的第一案。 去年5月9日20时55分,在菜户营桥附近,曹志秀夫妇由北向南横穿主路。这时,刘
根据新交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一条款也被百姓称为“撞了不白撞”条款。 北京市一中院正是依据这一条款,确认了司机的无过错赔偿原则,终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一次性赔偿共10.08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