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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快评:对教师异校交流的三点忧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赵学勤

  从明年起,沈阳市50%的校长和至少30%的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要实现交流:超编学校教师要向缺编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教师将向改革学校流动;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而且,为了稳住教师的心,要“人动关系走”。(《沈阳今报》12月5日)

  将校长教师定期轮换,共享优质资源,在促进教育均衡、教育公平的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但笔者在对其具体方法仔细研读后,有如下几点忧思:

  一是“人动关系走”如何保证教师个人生活及待遇基本不受影响。目前城乡同级同等教师的收入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让骨干教师在流动后付出更多努力后却要接受比先前少的经济收入,这其中巨大的教学管理压力,强烈的收入落差,如何让骨干教师“送得出”、“留得住”,充满热情地愉悦工作?“不再是区域内同类学校之间的交流”,可能是想保证优质师资交流的全面平等,但是否想到住房、交通、子女等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

  二是有什么制度来保障教师轮换合理公平,而不会成为领导优亲厚友、打击异己的合理手段?既然是交流,就是双向的,让农村教师进城,享受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拿更多的工资,恐怕做梦都要笑醒的哟!反之,让城里骨干教师带着个人关系上山下乡,离开家人,恐怕就要整日涕泪涟涟啊!谁“上”谁“下”,谁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民主科学、系统完善?

  三是为了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进行,在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尚能理解。然而,“凡申报小学超高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要具备异校交流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评选特级教师以及市以上模范、市教育专家、市优秀校长和教师,必须具备在异校交流任职和工作的经历。”其中“必须”的内容,法律依据何在?教师评职称、教师校长评先进,国家有统一标准,只要够条件就可申报,有关部门擅自添加“必须”,是把统一的“国标铁路”变成地方的“窄轨铁路”,“全国粮票”在这里咋就不能流通使用呢?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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