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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农副产品发票抵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47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施翔东通讯员罗国波谢怡报道昨日,福田区沙嘴路一家超市被责令补缴税款及处罚款近10万余元。据有关规定,企业从农副产品生产者处购进农副产品时,可以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申报抵扣税款,从其他渠道购进农副产品不得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被处罚的这家超市从布吉农批市场购进农副产品的行为,虚假申报为从生产者手中购进,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国家增值税税款。去年一年内,该超市共用农副产品作幌子虚假抵扣增值税税款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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