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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犯因报复杀人死后愿捐献器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47 深圳晚报

  本报讯昨日,一起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犯张某不知是否良心发现,请求能允许他在死后损献出自己的器官。

  据查,2005年5月间,被告人张某在西乡富顶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做工时,因与同公司员工打架被公司开除,后对领班熊某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6月16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某、孙某、白某和负案在逃的谢某、王某以看房为名骗被害人熊某打开房门,将被害人熊某
手脚捆绑。这时被害人熊某妻弟燮某回房,张某持菜刀猛砍燮某颈部。被害人熊某、燮某被砍后颈部血管离断,两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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