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犯因报复杀人死后愿捐献器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47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一起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犯张某不知是否良心发现,请求能允许他在死后损献出自己的器官。 据查,2005年5月间,被告人张某在西乡富顶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做工时,因与同公司员工打架被公司开除,后对领班熊某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6月16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某、孙某、白某和负案在逃的谢某、王某以看房为名骗被害人熊某打开房门,将被害人熊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