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板懊悔“买单”52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4:47 深圳晚报 | |||||||||
买来的公司谁知悄悄欠下税款 新老板懊悔“买单”52万元 本报记者施翔东通讯员陈素媚谢怡报道花高价收购企业进行经营,却因在收购时没有查阅企业完税记录,刚投入生产就被福田区国税局追缴欠税52万余元,为前任公司所欠的
该企业的老板许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税务机关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在企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前有六个月的辅导期,在此期间内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领购发票。他做生意想迅速起步,就于今年元月收购了一家老企业经营,认为收购资格健全的企业,发展速度会更快。但他在收购公司时却没有查看企业的完税记录,这家企业从2001年开始,由于经营出现问题,每年都申报亏损,并形成欠税,截至去年7月份累计欠税达50多万元。最近税务局的税款催缴通知书发到许先生手中时,他才知道居然还欠这么大笔税金。虽然福田国税局了解到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其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做出了分批缓缴的处理决定,但许先生还是为当初收购时粗心大意没有查看完税记录而懊悔不已。 税务机关强调,纳税人做生意不要盲目买进他人公司经营,以免上当受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