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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政府工程首推预选承包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6:3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借鉴香港的“政府工程牌”的成功做法,深圳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将于近日正式实施。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今后深圳的企业,倘若有恶意欠薪、串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企业不得涉足政府工程。据悉,深圳市实施的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在全国属首例。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于11月14日发布《关于受
理2005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的通知》,并从11月2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报名申请。据介绍,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是我市一项酝酿多年,旨在解决工程招投标“择优”问题的重大改革措施,目前内地其他地方还没有实行。

  据介绍,本次受理的申请包括建筑企业的总承包商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两个类别和专业承包商中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等6个类别。有拖欠民工工资等7种行为的企业不予列入名录。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指出,有拖欠民工工资逾期未整改,因行贿、串通投标等而受处罚、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提请委员会将其直接清出名录。对被清出名录的承包商,两年内不接受其加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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