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总经理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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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6:4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石油报》报道,12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蒋洁敏通报了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和事故处理情况。 蒋洁敏说,这次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尤其是由于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
蒋洁敏说,目前,国务院工作组、吉林省事故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这次爆炸事故及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尚有待于事故调查组的最终结论。鉴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和目前的情况,经慎重研究,决定:免去在爆炸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的职务,停职检查,接受国务院工作组和吉林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任命原辽阳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沈殿成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并责成吉林石化分公司免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的职务,接受事故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陈耕特别强调,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我们十分痛心,深感内疚,应当自我反省,承担责任。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