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员辞职3年内原辖区不能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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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6:46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到原管辖范围经商。浙江省日前出台若干规定,对辞职对象、辞职程序、辞职后从业行业限制和辞职后行为的监督进行规范。对官员“下海”作出了明确的从业限制: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