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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通报4起危害环境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6:46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通报了4起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群众的环境安全。

  11月28日,广东中山市小榄镇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发生设备安全事故致使500升电镀液(内含12千克氰化物)流入市政下水管道,造成小榄镇内河道污染。当地环保部门组织
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开展污染源排查和布点监测工作,封堵河道、投放破氰药物以消除污染,目前未发生人畜中毒。

  12月1日,江苏省江都市

化工厂丙烯腈储罐爆炸事故造成6.6吨丙烯腈起火燃烧。当地环保部门迅速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关闭上下游闸门,封堵了在消防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河道,控制了污染物的扩散,并及时通告周边居民采取防护措施。12月1日,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发生液化罐爆炸事故,该厂实验室有机溶剂苯等发生泄漏。当地环保部门立刻派员赶赴现场,展开污染源排查和应急监测工作,经监测,此事故未造成厂外环境的污染。

  12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发生

交通事故,一辆槽罐车装载的9吨
甲醛
全部泄漏在205国道两侧的雨水沟中。当地消防、环保部门根据专家意见,采取了用洗衣粉溶液中和稀释的方法,消除了毒性。由于措施得力,未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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