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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后首例行人违章被撞致死案终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7:42 CCTV《第一时间》

  再来看一起倍受关注的北京奥拓撞人案件,由于这起案件是新交法出台后,首例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而引发交通事故 赔偿的案件,所以受到广泛的关注。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做出了终审宣判,我们先来听一听是怎么判的。

  2004年5月9日20时55分,行人曹志秀在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由北向南穿行时,恰逢刘寰驾驶的奥拓车在 主路车道正常行驶,发现行人后,刘寰马上刹车,但汽车仍然撞倒曹
志秀致其死亡。案发后,刘寰及时垫付了应急费用,交管 部门判定曹志秀负主要责任,曹志秀的家属将刘寰告上法庭,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定刘寰赔付死者亲属各类费用15万6千余元 ,其中,保险公司赔偿5万。死者亲属不服进行上诉,要求赔偿23万9千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死者 曹志秀横穿二环主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刘寰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一系列应变措施也有诸如刹车没踩死等不当之处,但 应减轻刘寰应承担责任的50%,据此当庭作出终审判决。

  得知了宣判结果,记者马上电话采访了奥拓车主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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