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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整容工改名遗体整容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16 新京报

  部分殡葬职业名称将调整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在刚刚结束的“民政行业特有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议”上,殡葬和假肢领域8个国家职业标准顺利通过终审,部分职业名称有望调整,如尸体接运工,将改变为“遗体接运工”。同时,殡葬和假肢领域工作人员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

  据民政部人事教育司综合处人士介绍,此次涉及职业资格的有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墓地管理、遗体接运和假肢、矫形器等8个方面。为了使名字更加人性化,根据专家意见,部分职业的名称将进行调整,除“殡仪服务员”和“墓地管理员”两个职业名称不变外,尸体接运工、尸体防腐工、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假肢制作装配工、矫形器制作装配工分别改为“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假肢师”、“矫形器师”。

  据介绍,全国民政系统内殡葬业从业者大约有6.6万人;假肢从业者有2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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