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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都市化工厂爆燃一度严重污染两条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黄勇 通讯员高杰) 昨天上午,一度惊动国家环保总局、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江都市化工厂丙烯腈存储罐爆燃重大事故终于化险为夷:从12个水质监测点位化验结果表明,两条曾受严重污染河流的水质,已全部优于国家有关地表水的标准,而爆燃丙烯腈高毒物质产生的1吨多固体废物,也被及时押运到仪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12月1日,江都市丁伙镇“江都化工厂”发生爆炸,所幸无人员伤亡。当时储罐内共存放有8吨丙烯腈液体,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扑救,大火在当天中午11时50分左右被控制,而由于部分灭火消防水夹带丙烯腈高毒物质溢流到了小涵河和丁八桥河两条河流内,使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现场测试表明,化工厂与小涵河相通处的丙烯腈高毒物质超标80多倍,而在污染的河流中,丙烯腈高毒物质也超标30多倍!而两条污染河流,距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的调水通道仅有10多公里,情况万分紧急!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江都

化工厂爆燃与
吉林化工
事故其实极为相似,溢流到河中的高毒物质浓度比松花江受污染的浓度还要高,但并未因此引发污染事故,原因就在于及时启动各级应急预案,迅速消除了水污染。对两条河流闸坝前蓄积的油状丙烯腈高毒污染物进行打捞,最大限度地消减水体中的污染物,并对污染严重的400多米封堵河段,投放漂白粉、生石灰等氧化剂,加快河道内的丙烯腈高毒污染物降解速度。对厂区内受污染的土壤、水沟内底泥以及火灾残留物,监督厂方集中存放,尽快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同时彻底封堵化工厂所有入河管道,严防雨水冲刷将厂区污染物带入河体。到12月3 日,应急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12月4日,丁伙镇的空气质量已完全达标,受污染的河流水体中丙烯腈浓度也有了明显下降。至昨日上午,经过再次现场监测,两条河流水质已全部恢复,优于国家地表水四类标准。

  又讯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大爆炸事故使得下游城市损失惨重,江苏省安监局昨天向全省下发通知,再次重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律停业、停产整顿,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从业单位,要挂牌督办;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关闭。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律都要申领后持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截止期限为2005年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符合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告知企业转产、停产,拒不执行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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