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租汽车运价将执行新的计价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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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 孙超)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经省物价局和石家庄市政府批准,从12月10日开始,省会出租汽车运价将执行新的计价标准。 据了解,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包括:每公里运价由1.4元上调到1.6元,其他计价方法不变:基础里程2公里;基价里程6公里;起步价2公里5元;往返租车费按车公里运费的90%计价;空驶费为超过6公里以后,在每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双程载客不收空驶费;夜间
为使全市6700多辆出租车尽快完成计价器的程序更新,市运管处将分四个地点进行计价器调整,全部调整工作计划10天内完成。同时,将换发出租车新座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