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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10年讨回欠薪600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58 燕赵都市报

  12月8日,将迎来《劳动法》颁布实施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10周年,这一天也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10周年。昨日,记者从石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截至目前,劳动监察大队共为2万多名农民工要回了6000多万元工资,为6万多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10年间,劳动监察人员发现了各种讨薪难题,这些经验成为今年9部门联合讨薪的基础。

  -双重身份农民工投诉要“准”

  “自从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热线开通以来,每到年终岁尾就成了农民工的专线。在这些农民工中,大部分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具有工头和工人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被欠薪,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欠着工人的工资,他们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石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樊士勇说,由于分包层包的兴起,近几年,这些包工头的受害程度甚至比普通农民工严重,可由于他们不正规的组合方式和施工方式,往往不能及时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日上午,来自藁城的农民工老李的投诉与樊士勇的话不谋而合。老李告诉记者,他带着20多个人来省会干活已两年多了。这两年每到年底,农民工追讨工资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他也就相应地成了罪人。“农民工有劳动部门帮忙,可是公司不能及时给我钱,我又能怎样呢?”接待老李的监察人员告诉他,这类涉及工程款的纠纷不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可以到设在各市的清欠机构举报,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事实较清楚,直接去法院诉讼也是一个较便捷的途径。

  “其实,要真正解除这种循环效应,最有效的方式只有取缔非法分包。只有整个建筑行业环境改变了,才能真正保护被欠薪的农民工。”樊士勇说。

  -农民工要注意维权期限

  昨日上午,一位农民工打进本报热线说,某公司欠他工钱,经过几番讨要对方承诺近期还钱,可这已是对方多次承诺了。现在他既不敢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希望媒体暂时不要报道,担心媒体和劳动部门会起到反作用,但又怕老板这次又是拖延时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此,樊士勇说,劳动部门会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这几年失去时效的案例不少,主要因为许多农民工存在指望对方主动还钱的侥幸心理。农民工一定要及时举报,如果过了劳动仲裁(60天)和劳动监察(2年)的受理日期,农民工维权将会更难。”

  -暴力维权转为合法讨薪

  一些农民工在多次讨薪未果的情况下,便采取了上吊塔、跳楼等极端手段,还有一些农民工由于没有拿到工资,就偷对方的机器等财物去卖,由此引发更多纠纷。

  对于这种情况,樊士勇特别提醒:农民工一定要合法维权,采取种种过激行为都不是好办法,损坏对方财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处于等待期的农民工要学会抓住时机保留相关证据,没有证据的农民工至少要和自己的直接包工头保持密切联系,这样监察人员才有可能层层往上追查,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一些农民工可能说不清自己所在的工地和建筑队,也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情况最好找一个中间人从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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