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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上学“慷国家之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就任财政厅副厅长不过2年,就变成了一个为人情、为儿子上学而“慷国家之慨”的贪官。经过一年多审理,12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卫民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为儿子上学索贿30万

  年仅41岁就当上了省级财政厅副厅长,在很多人看来无疑是一个幸运儿。他的政治生涯曾经被许多人看好。然而,他为儿子上学“翻了船”。

  2003年4月,郑卫民为其儿子郑某到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上学,让甘肃省石油总公司驻北京办事处(挂靠北京陇兴集源石油公司)主任王唐升从其下属公司出30万元,以“赞助费”的名义给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为了让王唐升放心,郑卫民告诉王:“我会将钱很快给你单位还回去,并且将会还给你多一些……”

  4月21日,王唐升从陇兴公司开出一张30万元转账支票,由郑卫民给了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中央美院附中出具“培训费”收据一张。

  郑卫民给儿子的“培训费”被中央美术学院附中校长金甲镇贪污,事发后,后者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批捕。

  “腐败财神”:用国家的钱“套”钱

  郑卫民因为儿子的赞助费问题倒台,可在倒台之前的两年多时间里,这位“腐败财神”利用自己手里的职权,在安排国家资金上看钱办事,借分配资金的时机为自己聚敛钱财,用国家的资金为自己大量聚敛钱财。

  1999年底,原甘肃省干酪素厂为感谢郑卫民为其厂安排了资金,副厂长胡庆荣在郑卫民荣达花园家中给郑送现金1万元。2002年春节前,为感谢郑卫民帮助从财政部取得了资金,胡庆荣到省财政厅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本应是国家按有关标准分配的资金,到了郑卫民手里就成了“给谁不给谁?要看‘情义’而定!”而这“情义”没有钱是免谈的!

  同时,郑卫民还利用给他人调动工作等机会,大量收受现金。2年时间里,包括借分配资金和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之机,共收受11家单位和个人送上的近30笔现金,收受单位、个人现金共计35.1万元。庭审时期,郑卫民把自己收受单位现金的行为看作理所当然。他的解释是:“没有我的帮助,他们要不来钱!”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在郑卫民贪污、受贿一案中,侦查机关在郑卫民住所、办公室、四个银行保险箱中共依法查扣赃款及物品共计2985096元,除郑卫民受贿35.1万元和查证说明合法来源的100465元之外,尚有2533631元不能说明其来源为合法财产。法院最终认定了郑卫民非法所得1944019元。

  郑卫民把自己最终成为阶下囚的原因归结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权力观出现问题和被人情拖累等几个方面。但他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自己放松了警惕,伸了手。(据新华社兰州12月6日电 记者 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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