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保安条例进入国务院立法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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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3:5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赵杰发自北京 小王是北京崇文门区某大楼的保安,受聘于北京一家保安公司。“我们没有学历和户籍等方面的要求,只要身体、品德等方面合格就可以了。”昨天,正在值班的小王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小王不知道现在保安行业的门槛也在提高。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昨天透露,保安行业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国统一的保安条例现在已经进入了国务院的立法程序,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列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
保安行业管办分离 据马维亚介绍,新的保安条例将会调整保安监管方式。“现在是各地保安公司的总经理都由公安机关派出。今后要实现管办分离,保安要社会化、市场化,公安机关以后只负责保安的准入条件的审批,不再自办保安。” 中国问题专家、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胡 星斗认为,目前维护保安员多套人马管理的局面“很混乱”,保安的身份认定、权利、职责范围等等都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范,各地都是依据一些比较模糊的条款。因此,保安立法首先要明确这些基本的要素,然后再结合保安市场的大局,走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国外保安企业抢入中国市场 据公安部资料,2004年全国保安服务公司的营业收入为75亿元,实现利税近10个亿。很多大公司一年的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上海有的已经达到了10亿元。 但是,目前中国警察与保安的比例还严重失调。“在发达国家,一般警察和保安的比例是1:6,而现在我国警察的总数是170万,保安是400万人左右,所以还要继续发展。”马维亚说。 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保安市场也将面临国外企业涌入的挑战。马维亚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明年开始我国将放开保安市场,但是保安市场上的某些领域也要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他举例说,中国对枪支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有关组织才能配备枪,比如说防爆枪。因此,“就算国外保安企业进入中国的保安市场,但是带枪武装押运方面是要受到一些限制的。” 胡 星斗认为,从中国的保安市场现状看,即使国外保安企业进来,也将主要局限于保安技术、保安公司管理、咨询方面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