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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睁眼闭眼”与“杀猴儆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3:59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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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连发生的特大矿难,让地方长官怒不可遏。昨天,至少就有两条关于省长“痛斥”的消息: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痛斥新安县寺沟矿难发生地的县、镇政府说:“就在镇政府的隔壁,又是应该关闭的矿井,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在明目张胆地生产?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再也不能发生了!”(据《中国青年报》12月6日报道)
针对黄陵矿难瞒报事件,陕西省省长陈德铭也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痛斥道:“有些同志是吃着皇粮不干事,而且还在里面拿好处、拿回扣。现在杀鸡给猴看,没用!我们要杀猴给猴看!”(据《华商报》12月6日报道)

  要求必须关闭的矿井,就在政府的隔壁,却仍在非法突击采煤,这的确是在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把戏。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故意纵容,显然是当地政府企图“留住”财源而置严肃政令于不顾。寺沟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洛阳市委、市政府所受的处罚,就是向河南省委、省政府作检讨。我想,发生了如此带有明显“人为”性质的特大矿难,竟然仅仅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集体性告罪”,而无具体官员被问责和问罪——这岂不怪哉?当然我相信,寺沟煤矿的矿主,这次必将受到法律及经济的制裁。

  然而我以为,如果在矿难发生后,就仅仅大“杀”矿主或安监人员这些“小鸡”,而不痛“杀”重量级官员之“大猴”,则欲从根本上解决履责上的“睁只眼闭只眼”现象,就正如陈德铭省长所说:“没用!”可以这样说,陕西的陈德铭省长,给河南李成玉省长及各地政府都提了一个醒:必须“杀猴”!客观地说,就处理矿难及其他安全事故而言,现实中基本上都是在“杀鸡儆猴”或“削发代首”,让几个小人物“受过”而已。这样,某些缺乏自觉性的官员,便对法规政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知道,即便出了问题,终将是“杀鸡”而不“杀猴”。

  “杀鸡儆猴”的吓唬办法没用,那就证明政府“不作为”的根子在于某些官员,也证明基层政府“不作为”的政风已到非治不可的地步。因此,笔者对陈德铭省长这一理智的“发现”颇感欣慰,更为陈省长表示将“要杀猴给猴看”的态度振臂高呼。对陈省长如此令人鼓舞的表态,笔者及公众期待能尽快看到各级各地真正地“杀猴”。我想,“杀猴儆猴”的严厉举措倘能切实兑现,某些官员善于“闭”上的那只“眼睛”,也就不得不随时睁开,则人为的灾难就可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川 张麦

  编辑:杨东 作者:张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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