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出台后京城首例交通赔偿案终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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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6: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新交法出台后京城首例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为,死者曹志秀穿行二环主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奥拓司机刘寰在紧急状态下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但确有不当之处,因此减轻刘寰应承担赔偿责任的50%。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一次性赔偿死者丈夫吴军发等4人急救费、运尸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880.06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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