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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内摔残获赔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6: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杨建明记者徐建)因宾馆大厅地面湿滑,在此请客吃饭的张德素摔伤致残。昨日,重庆垫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23063.95元。

  6月12日晚,张德素在垫江电力宾馆餐饮部设宴请客,由于地面湿滑,张不慎摔倒导致右股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地板湿滑,被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致使张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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