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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张"民工工资保函" 民工可及时拿到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26 温州新闻网

  

我市开出首张"民工工资保函"民工可及时拿到工钱

  温州市第三建筑公司专门在公司总部和各个工程项目部设立提示牌,上面有拖欠工资投诉电话潘祝平/摄

  如果包工头跑了,民工又到哪里讨薪呢?近日,市建设局收到了第一张履约保函。
这意味着如果施工单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业主可以动用保函规定内的钱来给民工发工资,也就是说,包工头跑了,民工可以找工程业主要工资。

  这首张履约保函是由建行温州中山支行开出的,保函担保金额为239万元(其中民工工资保证金为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保函申请人为温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保函受益人为瓯海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业主),工程项目为瓯海安居工程梧田安置点工程Ⅰ标段。

  有了这份履约保函,梧田安置点工程的民工就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该工程施工单位三建公司叶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已经为这批民工工资上了“保险”,这笔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为民工解决后顾之忧,如果民工拿不到工资,可以直接找瓯海房改办(业主)要工资,而房改办可以直接向银行要这笔钱。

  据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该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市管建设工程中实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在担保制度实施之前,从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项目部、包工头到普通民工,一般有5层关系,如果工程多次被转包,关系还不止5层,无论中间哪一层出现拖欠工资行为,都可能影响民工工资,特别是包工头跑了,民工工资就没了保障。在担保制度实施之后,即使包工头跑了,业主也可以动用施工单位的保证金(或保函)来支付民工工资。

  市建设局实施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目的是在根本上解决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是一种长效机制。在具体执行上,要求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把施工单位实行民工工资担保列入双方履约担保的内容中;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施工单位要办妥相关保函。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额按合同造价或中标价的2%执行。(施世潮)

  相关链接 保函

  保函是指保证人应被保证人书面申请,向权益人出具的一定担保金额的书面保证,为被保证人投标、履约、保修、支付工程款等行为担保,保证在其未能履约时,保证人代为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保函金额是保证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额,履约担保一般为主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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