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排查取缔“黑”工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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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42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关凤祥)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排查取缔各类非法加工和‘黑’厂(点)的专项行动。” 12月1日,一水果批发业户租用沈阳市天久化工厂车库,在非法生产聚乙烯水果包装物时,由于液化气泄漏导致爆炸,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沈阳市安委会要求,各地区政府主要或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组成联合执法队,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排查取缔的重点对象是: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没取得安全生产有关证、照的非法加工厂(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黑”厂(点)。特别是对涉及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等非法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经营的各类非法加工和“黑”厂(点)。 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和经济处罚,限期内不整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 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