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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设局泄愤 请狱警吃饭嫖娼后拍照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文化报》报道刑满释放人员李甲(化名)因对狱警刘某不满,故意请刘某吃饭并安排其嫖娼,同时雇人拍下了刘某与卖淫小姐发生性行为的照片。李甲将照片散发到刘某所在单位院内,并向刘某索要钱财。

  请吃请嫖拍下照片

  今年7月初的一天,李甲刑满释放后,找到狱友李乙,道出了欲整治通化市监狱狱警刘某的想法。

  “李甲说刘某太黑了,以给他办减刑为名,收了他6000元钱,他想整整刘某。想到我在监狱时,刘某也以给我办事为由收了我4000元钱,我就同意了李甲的想法。”犯罪嫌疑人李乙交代说,二人商量好后,便买来照相机,又花100元钱在网吧找了名少年帮忙拍照,并事先安排好了两个“小姐”。

  7月19日8时30分许,李甲给刘某打电话,约他到通化市老站吃饭,刘某欣然赴约。当时离中午吃饭还有很长时间,李甲就领着刘某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提前找好的小姐已经到了,李乙让雇来的少年上去拍照。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李甲打电话告知李乙,事情已经办妥,刘某打车跑了。

  散发照片勒索钱财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某被拍下与卖淫小姐的照片后,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当他回到单位时,李甲已经将照片散发到了监狱院内。监狱领导找刘某谈话,刘某称当时他喝完饮料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衣服被人脱光,身边还躺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对照片上记录的一些连续动作,他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李甲认为举报没起到作用,又决定向刘某敲诈钱财。这次,二人将拍摄到的刘某嫖娼的照片全部散发进了监狱院内。7月27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晚,刘某同意给李甲钱,让其到监狱来取,李甲自己不敢去取,便让李乙前去,结果李乙被当场抓获,李甲在逃。

  嫖娼狱警将受处罚

  近日,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未遂)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乙提起诉讼。同时,向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局依照有关规定对刘某的嫖娼行为进行处罚;还向刘某所在单位通化市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对刘某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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