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余证明商标天津仅有“小站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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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00 每日新报 | |||||||||
商品不仅要有注册商标,还有一种具有品牌意义和知识产权保护意义的证明商标。目前,全国有一百多个商品拥有证明商标,而天津仅有“小站稻”位于其中。 小沙窝村所属西青区辛口镇主管农业的刘镇长说,沙窝萝卜已经在几年前就申请下来了商品的注册商标,考虑到以地理标志申请商标,对于实施品牌效应以及促进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更具有战略意义,在 2004年下半年的时候,辛口镇沙窝萝卜产销协会就委托
截至目前,有关该申请的审批过程还在进行中,如果得到批准,那么,沙窝萝卜就可以成为继“小站稻”之后,本市又一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农产品。 证明商标一旦成功注册,所有的沙窝萝卜就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标志,进行统一包装。到那时,宣传和维权将走上正轨。 本组撰文新报记者王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