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北省各级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19 河北日报

  ■各级政府立即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 ■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发动群众举报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本报讯(记者王巍)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烟花爆竹非法制售活动较多的时期。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近期烟花
爆竹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安全,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逐步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针对重点环节和问题,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检查的重点环节是严格执行“三定”(定工房用途、定人员、定药量)和切实落实驻厂安全员制度,坚决杜绝随意改变工房用途、超人员、超药量违规突击生产的现象;对于经审查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责令其一律停止生产。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严禁超量储存、购销私炮和劣质烟花爆竹。要加大联合安全检查的频度和行政处罚的力度;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限期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直至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公安、工商、安监、质监、交通、供销等部门联合执法,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对辖区内乡镇进行认真排查,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建立群众举报和奖励制度。坚决、彻底地取缔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厂点和家庭作坊。切断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销售渠道,从重处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规经营活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做到守法经营,否则,要取消其经营资格。

  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严重干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秩序,而造成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今年是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与北京接壤的廊坊、保定、张家口、承德市的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北京市“禁改限”拉动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大幅增加的新形势,研究制定各有关部门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办法,努力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