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强调追究吉石化爆炸及水污染事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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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40 新华网 | |||||||||
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十一·一十三”爆炸事故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开始进入调查原因和追究责任阶段。十二月六日,国务院调查组在京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任调查组组长。李毅中6日明确表示,要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查明中石油吉林石化爆炸事故及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组。副组长分别为:国家安监总局
调查组部分成员将赶赴吉林,展开对事故原因、责任以及应对水污染事件责任的全面调查,并将提出处理意见。 新华网援引李毅中的话说,要查明爆炸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查明引发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置情况,分析判断损失和影响;查清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以及处置的责任,提出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处罚建议,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提出防止类似爆炸事故、污染事件再次发生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向国务院提交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的调查报告。 李毅中强调,要严肃追究有关企业、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严查事故和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的,必须严肃处理。李毅中要求,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及其他相关单位,都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和配合调查,认真揭露管理上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如实反映情况。 李毅中说,任何对事故的隐瞒和对调查的消极态度,都是对社会公众的欺骗,都是对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漠视。原因要水落石出,不能不了了之。教训要刻骨铭心,不能轻描淡写。处理要切肤之痛,不是罚款就完事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各类化工厂、中央企业都要吸取教训。(来源: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