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非法煤矿施“重典” 死亡1人处罚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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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53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河南从即日起施“重典”:对非法煤矿和不顾安全法规、违法生产煤矿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万元罚款;对参与组织非法和违法煤矿生产,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有关负责人处以5万元罚款。一旦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100万元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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