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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个模范城市备战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01 中国环境报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徐琦)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继杭州、珠海和江阴3个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后,国家环保总局将陆续对2002年前命名的其余11个模范城市按照调整后的指标进行复查。目前这些城市正在根据调整后的指标积极采取具体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明显进展。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调整后的指标,深圳市决定在未来3年内建成7座集中污水处理
厂,开展另外10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从根本上解决深圳河的污染问题;大连加快市区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搬迁和市内河道综合整治进度,加快垃圾焚烧厂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烟台和宁波投入巨资,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或改建,加紧排污河沟截污入网工作,完善管网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统,促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苏州目前正在增加投入,调整医疗垃圾有关收费政策,以便提高医疗垃圾的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其余6个环保模范城市也都分别针对自身的差距,积极改进,持续提高。

  他说,汕头自从吃到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方位开展“再创模”活动,3个新扩城区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7月调整了创模指标,2004年7月决定对命名3年以上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调整后的考核指标进行复查。总局将本着严格要求、积极推进的原则,鼓励更多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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