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个模范城市备战复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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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01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徐琦)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继杭州、珠海和江阴3个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后,国家环保总局将陆续对2002年前命名的其余11个模范城市按照调整后的指标进行复查。目前这些城市正在根据调整后的指标积极采取具体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明显进展。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调整后的指标,深圳市决定在未来3年内建成7座集中污水处理
他说,汕头自从吃到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方位开展“再创模”活动,3个新扩城区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7月调整了创模指标,2004年7月决定对命名3年以上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调整后的考核指标进行复查。总局将本着严格要求、积极推进的原则,鼓励更多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