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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云南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16 云网

  “十五”期间,州委切实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大力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级党委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重视抓好依法治州各项措施的落实,巩固和发展了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使我州的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加快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营造了有利的政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2001年以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以加快发展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五年来,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本着“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好监督权,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议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依法对重要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努力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地方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州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本着“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急需先立”的原则,州人大常委会重视制定好地方民族立法规划,把修改法规和制定法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地方民族立法工作。五年来,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重点对《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规定》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并按程序颁布实施,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州进程。此外,在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州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下发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公民旁听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38次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共评议“一府两院”工作部门两个、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名,审议“一府两院”议题83个,办理代表议案5件,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1216件,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发展

  “十五”期间,全州各级政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反映社情民意,为全州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协在我州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自觉将政协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政治协商纳入了党委、政府的民主决策程序,凡关系到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都提前征求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在政协的会议上认真开展讨论。各级政协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参考,大多数意见、建议都得到采纳。各级党委、政府还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职能,把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课题交由政协调研。政协通过调研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依据。此外,许多政协委员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我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稳定等各方面的问题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也大都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情、体察民意,(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集中民智、科学决策,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州政协通过召开全会、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议,共提出意见、建议500多条,组织开展了20多次视察调研活动,对20多个重要文件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共反映社情民意100多条,有力地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十五”期间,州政协较好地履行了民主监督职能,先后两次组织委员对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民主监督;2004年又组织委员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依法治州工作稳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十五”期间,按照州委、州政府制定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要求,我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推动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制型政府。

  五年来,全州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52期,参加听讲座的领导干部累计达32060人(次)。2003年,我州认真组织了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全省法制教育统一考试。两次考试,全州共有1126名处以上干部参考,参考率达98.77%,及格率达100%。全州中小学校狠抓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全州95%以上的学校做到了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受教育学生159万余人(次)。此外,农村及流动人口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全州参加普法学习和接受普法教育的达186.9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8.5%。

  我州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普治并举、学用结合贯穿于普法教育的全过程,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基层、行业、地方三大依法治理网络。五年来,全州已有2141个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占总数的98.9%;全州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812个单位制定了执法责任、错案追究、依法赔偿、评议考核等“四制”,并得到积极推行和完善。按照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要求,2004年12月,州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今年3月24日,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推进“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工作,贯彻执行好《规定》以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相关制度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如何落实“四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州“一府两院”多年来推行的“四制”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为依法治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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