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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户主占1/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1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马智晔/通讯员/王亭钦

  本报讯低收入群体每一就业者要负担2.36人;人均消费支出超过可支配收入294.8元;低收入家庭户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25.97%。福州市区今年前10月5%低收入群体生活状态的调查报告日前出炉。

  该调查由福州市统计局完成。市统计局有关专家建议:加大对城市贫困户的救助力度,进一步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动态有序地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提升低收入群体人力资本,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对积极接纳贫困群体劳动者成员的企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政策。

  低收入群体七成干体力活

  低收入群体的分布特征:从低收入家庭户主的年龄构成看,41~50岁的人占达66.67%,50岁以上的占20%,40岁以下的占13.33%。其次,专业技能水平低,从事生产、运输及商业、服务业人员占72.73%,基本上是体力劳动,工作不稳定,人均收入较低。

  此外,低收入家庭户主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高中(中专)及以下低学历者占74.03%,其中高中(中专)学历所占比重最高,为38.7%,初中、小学的分别占28.6%和6.73%;大学专科占13.77%,大学本科及以上占12.2%。

  一人就业养活2.36人

  今年前10月,低收入家庭就业者人均收入8698.75元,低于平均水平45.21%。家庭人口户均为3.35人,比平均水平多0.24人,而家庭就业面仅为42.39%,比市区平均水平低8.41个百分点。低收入家庭,每一就业者要负担2.36人。

  据调查,1~10月福州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51.55元,但5%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904.90元。

  消费支出人均超支294.8元

  低收入家庭普遍存在收不抵支现象。1~10月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199.70元,超过其可支配收入294.8元,部分家庭要依靠借款或动用有限存款等方式才能维持基本生存。

  调查表明,1~10月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70.11元,平均支出为370.98元,不到平均水平的20%,有病没钱看的现象相当普遍。其中,医药费占总费用的90.47%。滋补保健品支出人均仅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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