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彬:国资委对国资要管理更要运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39 云南日报 | |||||||||
云南省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昨天对国资委的定位提出了自己鲜明的观点:国资委代表政府充当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既要管理,也免不了要对国有资产进行直接运作。 国资委成立后,往往被视同过去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是新的“老板加婆婆”,认为“婆婆”的事没少干,而“老板”的职能又不到位。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国资委只能管监管,不要直接运作。
同时,林益彬认为,对国资委直接出资或持股的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不可能由这些企业自己去运作,国资委理所当然就是运作主体。他举例说,云南省医药集团吸收战略投资者进入,云天化等七户省属企业的整合重组,国资委作为直接的操盘手,就是在进行运作而不属于监管。如果国资委只管监管,不能直接运作国有资本,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就缺了具体的组织实施者,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目标也难以落实,因此要明确国资委在法律上具有持股资格。 徐文洲(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