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收“红包”最高罚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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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5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年下半年,市运管处接到学员投诉教练员收“红包”的事件有3起,因为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管理部门仅是责令学校辞退教练,但从明年开始,教练员收受财物依法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 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规定,教学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在教学期间不得离岗,不得索要学员财物,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实
管理部门提醒学员,如发现教练员在教学的过程中擅离岗位、索要财物和红包、签署虚假的培训记录,都可以向当地管理部门投诉,一经查实,管理部门最高可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林秀贝陈定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