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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规定:不公布的“政策”不能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1:08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近日,常州市政府发文要求所辖各职能部门报送“2006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项目”,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在当地主要报纸、政府公报或者政府指定的专门载体上公开刊登,便于公众检索或查阅,不公布的不能生效。

  常州市政府在编制2006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时,要求在报送新的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同时,按照WTO“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布与施行之间一般要
有一个月以上的时间间隔,所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在当地主要报纸、政府公报或者政府指定的专门载体上公开刊登,便于公众检索或查阅,不公布的不能生效。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部门要提前三个月以上报送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由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统一组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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