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黑钱矿长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2:2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 在天府矿业三汇一矿“4·5”特大矿难发生整整8个月后,12月5日下午,48岁的三汇一矿矿长何永尚被合川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5年4月5日14时15分,位于合川市三汇镇的天府矿业有限公司三汇一矿2127采煤工作面发生矿难,导致23名矿工死亡。
调查发现,矿难发生前当日8时,出事矿井停电;13时,瓦斯检测仪器停电。然而,这些情况并没有引起相关负责人的重视,大量矿工依然下井作业,从而造成如此大的悲剧。此外,23名死亡矿工均为建筑公司劳务民工,没有专业采煤技术。 事故调查组认定,三汇一矿违反国家规定,3年前擅自将2127采煤工作面外包给了只有挖井资质,而没有采煤资质,更不具有开采瓦斯突出煤层能力的合川康佳建筑公司开采。 4月16日,三汇一矿矿长何永尚投案自首,承认收受承包者黑钱155万余元。 “‘4·5’特大矿难有27人受到了行政处分,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市煤监局官员向记者证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重庆市政府处理意见,27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处理。作者:□刘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