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党外人士建议国家地图编制应充分体现“海洋国土”现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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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3:50 人民政协报 | |||||||||
背景 国家版图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批准生效后,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压力也日益加大,围绕着建设海洋强国目标,对于我国社会各界认识海洋、关注海洋、唤起海洋意识的工作也十分迫切。
现状当前我国地图编制工作中的海洋意识有些淡薄,不能跟上时代要求,表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图》中,“南海诸岛”被作为附图置于地图的一角,不利于形成读者对我国领土、领海的完整概念。例如,中央电视台的天气预报使用的地图就是把“南海诸岛”作为附图加框放在了全图的左下方,而这个位置恰恰被天气预报员完全挡住,在整个节目中只是偶尔露出一角。这显然非常不利于读者对我国领土、领海形成完整概念。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缺乏应有表述。现行市面出版的各种地图都没有明确标示出我国享有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许多地方出版的地图对于本行政区域的国家领海及毗连区缺乏全面、准确的标示。 大量的国内网站、包括提供专业地图服务的网站(如“中华地图网”等)其刊载中国地图和沿海省市地图大多是扫描截取了国家测绘局网站上的地图的陆地部分,而忽略了海洋部分。 对策 国家地图作为向大众普及的认知国家版图(领土、领海)的重要载体,对于准确、全面的传达我国政府关于维护国土权益、发展经济的决策担负有重要使命。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海洋国土”观念,通过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培育民族海洋意识。 南海诸岛不应用附图方式在国家全图中加以标示。国家地图编印主管部门应当对此给予重视和进一步的规范。中央气象台制作的电视气象预报节目中南海诸岛应能完整体现。地图编印主管部门对地图上关于“海洋国土”的标示、表述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规范。领海及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线应在国家全图上标出。 来源:《人民政协报》郑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