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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撞死人 判赔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38 新民晚报

  北京晨报引发无数争议的行人非法穿二环被奥拓撞死案昨天尘埃落定——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司机承担无责赔偿责任,赔偿10万余元。行人有过错,减轻了司机的赔偿金额。双方律师都表示,该案终审判决对今后案件的审理有示范作用。该案被称为新交法出台后的第一案。

  判决变化法院确认“撞了不白撞”

  去年5月9日20时55分,在菜户营桥附近,曹志秀夫妇由北向南横穿主路。这时,刘寰驾驶奥拓车正好经过,曹志秀被撞死在绿化带里。该案发生在新交法生效后第9天。根据新交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条款被百姓称为“撞了不白撞”条款。

  行人非法横穿主路,奥拓司机该不该赔钱?一时间争议四起。该案历经一年半的诉讼过程。宣武法院在一审中并没有适用新交法第76条规定。而是确认在事故中两方当事人各有50%的责任,判决刘寰赔偿死者15.69万余元。昨天终于有了终审结果——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适用了新交法第76条,确认了司机的无过错赔偿原则。

  双方说法原被告都表示“遗憾”

  昨天宣判的场景异常热闹,十几家媒体记者现身旁听席。宣判一结束,两方当事人都表示了一点遗憾。死者家属一方承认判决低于预期,而刘寰的代理律师说,虽然终审判决减轻了刘寰的赔偿责任,但是比例仍然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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