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石狮医补年最高1万”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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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4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石狮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明年起正式实施,具有石狮本地居民户籍的5类贫困群众,在患有9种重大疾病时,最高可获得10000元医疗救助(详见昨日本报A9版)。昨日,来自石狮民政部门的消息,该救助办法实施后,该市每年将有5000多名困难民众可获得补助。 根据该试行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低保户在内的5种困难群众。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民政局李副局长介绍说,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虽然石狮不属于试点区域,但明年的全面推行已是势在必行。对于补助资金的来源,李称,这项基金运作大多数来自政府财政的支付;同时,社会热心人士的捐赠,也是救助资金来源的渠道之一。 另外,可受救助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当年度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医疗收费收据及病历等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期间,医院将对其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50%的优惠,大型设施检查费、手术项目费用给予减收20%的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