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狂刷258张信用卡三被告人一审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5:28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倪斌鹭 本报讯为了牟取每张信用卡3.5元或2.5元的利润,在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况下,为了试出其中一张真的信用卡,便雇用他人用伪造的258信用卡在柜员机前不停地狂刷。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何某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包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