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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超市投毒勒索案疑犯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6:41 北京晚报

  本报中午消息 (记者 周明杰) “我考虑一下是否上诉。”今天上午,当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6年2个月后,尹刚把判决书紧紧攥在手里,对是否上诉犹豫不定。1年前,他制造了北京目前为止最大的超市投毒勒索案件。审判长告诉记者,由于尹刚作案产生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所以法院基本上是从严判处。

  从200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间,尹刚共实施敲诈勒索行为12起,勒索金额人民币2.2
万元,其实际得款人民币1100元。尹刚每次作案基本都采用一种方式:将含有农药“氧化乐果”和“呋喃丹”成分的注射器及声称已在超市所售食品内投毒的恐吓信放在商场超市存包处,以此要挟超市向“李洋”(其伪造的身份证)的账户内存款。其中,从11月12日至11月15日间,尹刚先后勒索北京多家超市,包括双安商场、利客隆双榆树店、庄胜崇光百货商场、旺市百利朝阳店、华普超市朝阳店、翠微大厦、华联石景山超市、超市发玉泉路店。为了保证消费者安全,所有被敲诈的超市都在第一时间将所有上架食品撤下检查,所造成的损失超过数百万元人民币。11月15日至16日,庄胜崇光百货商场配合警方先后两次向尹刚提供的建设银行卡内存入人民币1100元。11月16日,尹刚被抓获归案。现赃款、作案工具及伪造身份证均已起获。

  为了调查案件,警方和检察机关共提交了37名证人的证言,尹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都承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法院经过调查,确认了尹刚的12起敲诈勒索行为。法院认为,尹刚以放置毒物注射器及恐吓信的方式,威胁超市,索要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尹刚非法制作居民身份证,其行为亦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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