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诈骗千万后移民加拿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6: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加拿大公民马蓝伯(LAM-BERTMA)因诈骗上千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位加拿大公民在1998年3月之前还是一名中国公民,他当时名叫马建军,曾任北京青年实业集团公司副总裁、北京青年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在诈骗了银行上千万元后,他移民加拿大。

  据检方指控,1993年5月至9月间,马蓝伯使用伪造的“北京青年旅行社”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名章,虚构北京青年旅行社为北京青联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事实,先后骗取中国工商银行朝阳支行外汇贷款共计70万美元。1995年3月,马蓝伯又假借北京青年工贸发展总公司进口蔗糖名义,使用伪造的“北京青年实业集团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虚构北京青年实业集团公司为北京青年工贸发展总公司贷款担保的事实,骗取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现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亚运村支行)贷款800万元。

  马蓝伯被抓颇富戏剧性,被骗公司在1999年已经报案,而马蓝伯对此并不知晓,他还跑回上海注册了一家服装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去年5月20日凌晨,他在上海浦东机场安检时,被警方抓获。

  马蓝伯受审时看上去表情比较平静,他声称其出国并不是潜逃,所贷款项公司领导都知道,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他还拿出一张公司领导2000年和他在亚特兰大的合影当做证据,以证明如果他是诈骗,领导不可能在国外还会见他。但是,他的辩解被法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由于马蓝伯的犯罪行为发生在现刑法实施以前,法院按1979年的《刑法》,以诈骗罪判处马蓝伯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是,马蓝伯所骗款项已经无法追回,能发还给被骗单位的,只有区区1万多元人民币以及4美元、20英镑、55加拿大元、62新加坡元、500台币和2000韩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