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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警察嫌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2:06 新文化报

  《抓到一个公安部A级逃犯》续

  新闻回放:1994年10月27日,李春勇伙同张成军盗窃耕牛,毛福新等3名民警对其实施抓捕。李春勇抢走民警毛福新的手枪,将毛福新杀害后携枪逃跑。2001年1月21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2004年4月23日,李春勇落网。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李珉琦) 昨日13时,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敦化市法院公开公开审理并宣判,公安部A级督办逃犯李春勇被依法判处死刑,盗窃枪支后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翟同光也被判处死刑,其余8名案犯均受到不同制裁。

  在昨日的庭审中,嫌犯的家属到庭旁听,被害民警毛福新的妻子王淑娥没有到庭。判决过后,记者给王淑娥打电话告诉其审判结果时,她告诉记者,盼了11年,终于盼到了嫌犯认罪,终于可以告慰丈夫在天之灵了,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自己将在周末的时候给丈夫上坟。(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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