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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撞死歹徒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2:17 重庆晚报

  成都商报今日消息一个是见义勇为的热血男儿,一个是抢夺他人财物的作案者;后者竟到法庭状告前者,并向其索赔。谁会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获胜?昨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对抢匪罗军状告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一案作出宣判:“张德军无罪!”判决结果刚一宣布,庭内顿时响起群众热烈的掌声。

  群众与歹徒家属打嘴仗

  昨日上午9时许,离宣判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成华法院审判大厅已聚集有近百名群众,除张德军暂住地成华区人民塘村的村民外,还有数十名自发前来关注判决结果的普通市民。有的市民举起高高的木板,上面写着“支持义士张德军坚决严惩抢匪”。

  人群一角,站着两歹徒的亲属。“我儿就是他张德军撞死的呀……”死亡歹徒胡远辉的父母轮流向媒体诉苦。“歹徒还有脸来告?”一旁的群众立即凑过来反对。双方打起嘴皮仗。“要是你被抢,没人来帮你。”“撞死人就有理?”“见义勇为,肯定没错。”……

  10时许,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终于露面,走入法庭。稍后,歹徒罗军在法警的押送下,一瘸一拐走上自诉人席。

  撞翻摩托歹徒坠桥死亡

  10时30分许,法官宣布法院查明的事实:去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军,在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趁一妇女不备,抢夺其佩带的金项链后驾车逃逸。张德军和现场群众刘某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张德军驾驶的轿车追赶,并多次打电话报警。

  当追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刘某某等人责令胡远辉、罗军二人停车,但胡远辉为摆脱追赶,驾驶摩托车高速蛇形行驶。张德军驾驶的轿车与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立交桥护栏和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军从摩托车上摔落桥面,造成左小腿骨折等多处损伤,胡远辉摔落桥下死亡。治疗期间,罗军被截肢。

  歹徒自担伤亡后果

  法院合议后认为,胡远辉、罗军实施抢夺行为后,张德军等人驾车追赶二人,只是意图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这从追赶中多次打电话报警,张德军驾车追赶胡、罗二人的行为是合法、正当行为。法院还认为,该案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张德军主动撞击摩托车,致使胡、罗二人伤亡,张德军犯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法院进一步分析,胡、罗二人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驾驶的摩托车以危险状态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张德军的高速追赶行为与后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审判长宣判话音刚落,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整整持续了数十秒。苦熬大半年后,张德军终于轻松地走下了被告人席,他说:“我还会继续见义勇为。”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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