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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红顶矿主”最高奖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4:02 东南快报

  本报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请举报,属实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龙岩市日前出台了《龙岩市奖励举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凡被署真名依法依纪举报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退(离)休人员;非煤矿山监察和管理部门下属非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消防、警卫等现役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及退(离)休人员,包括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非煤矿山(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在12月20日前没有如实登记并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按规定,对一些情况特殊、案情特别重大的,由市里直接查处,给予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并对受奖人员的身份、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有打击报复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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