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成功破获“11·16”劫持人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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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6:05 山西日报 | |||||||||
县委县政府1万元嘉奖参战干警 本报讯 (记者李为民 通讯员张学晋)11月20日,芮城县委书记姚震海到县公安局表彰慰问参战“11·16”绑架案的全体干警,对他们敢打硬仗、智勇双全的顽强精神予以充分肯定,并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参战干警颁发了1万元奖金。
11月16日下午6时50分,芮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陌南镇下涧村25岁的青年杨某,酗酒后将兄嫂、妻子打伤,又窜至陌南集镇“宏明轩”饺子馆,要求店主张某给其购买两瓶“敌敌畏”农药,说自己轻生厌世,想服毒自尽,店主予以拒绝。杨某恼羞成怒,将饺子馆砸得一片狼藉,随后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将店主25岁的未婚妻劫持到厨房内。芮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吉敏,县公安局长王聿荣率40名干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心理攻势,并找来杨某的亲属对其亲情感化。直至17日凌晨,说服工作未能奏效。随后杨某要求为其提供车辆、手机和外逃资金。为了将杨某引出饭店,以利于解救人质,警方采用缓兵之计,为其提供了一辆存油不多的出租车和已停机的手机,并将情况通报盐湖区警方和高速交警,伺机抓捕。在得到车辆后,杨某要求出租车司机开往运城方向,并以人质胁迫警方不得跟随,当车辆翻过中条山,行至盐湖区解州镇附近时,司机称车内燃油已尽,车辆发生故障,要找人修理。按照警方安排,两名公安干警乔装成修理工,在出租车司机的配合下,于17日凌晨4时将杨某成功抓获,人质安全获救。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