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士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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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6: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成华法院审判大法庭,判决结果刚一宣布,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 法院认定,见义勇为者张德军在驾车追击时并未撞击摩托车,伤亡后果是飞车夺包
苦熬大半年后,被歹徒控告的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终于轻松地走下了被告人席:“法律是公正的。”他重复着这句话,很激动。而在自诉人席上,法警立即将罗军带离法庭。“我要上诉,把官司打到底。”胡远辉的妻子大声喊叫着。 昨日法院查明 去年8月14日下午6时许,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军,在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抢夺一妇女的金项链后驾车逃逸。张德军和现场群众刘某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张德军驾驶的轿车追赶,并多次打电话报警。当追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上时,刘某某等人责令胡远辉、罗军二人停车,但胡远辉为摆脱追赶,驾驶摩托车高速蛇形行驶。张德军驾驶的轿车与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立交桥护栏和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军摔倒,左腿后被截肢,胡远辉摔落桥下死亡。 群众与歹徒家属打嘴仗 昨日上午9时许,离宣判还有一个多小时,成华法院审判大厅已聚集近百名群众,除张德军暂住地成华区圣灯乡的村民外,还有数十名自发前来的普通市民。一块高高举起的木板引人注目:“支持义士张德军 坚决严惩抢匪。”举木板的大爷称自己是一名普通市民,对张德军的行为非常敬佩,得知昨日宣判,他一大早就赶来了。 人群一角,站着两名歹徒的亲属。“我儿就是他张德军撞死的呀……”死亡歹徒胡远辉的父母轮流向媒体诉苦。 “歹徒还有脸来告?”一旁的群众立即凑过来反对。双方打起嘴仗。“要是你被抢,没人来帮你!”“撞死人就有理?”“见义勇为,肯定没错。”…… 张德军感谢市民支持 上午10时许,见义勇为司机张德军终于露面。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国内10多家新闻媒体即刻像潮水般将张德军团团围住。“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我会继续坚持。”张德军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头发梳理齐整,还做了个偏分的发型。看到很多不熟悉的市民也前来支持他,张德军连连致谢。他说,他刚从简阳老家赶来法院接受宣判,他有信心打赢官司,“因为我的行为是正义的”。 从大厅到法庭,张德军一刻也未能摆脱媒体的追逐。即便是坐上被告席,镜头还是不停地在张德军面前闪动。 歹徒罗军被押上法庭 上午10时过,能容纳100多人的成华法院审判大法庭已座无虚席。稍后,歹徒罗军在法警的押送下,一瘸一拐地走上了自诉人席。罗军面目黑瘦,无精打采,头发凌乱,比以前长了很多,上次开庭时安装的假肢这时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他的一条右腿搭在椅子上。 认定:歹徒自担伤亡后果 理由1:张只想扭送嫌犯到公安机关 上午10时30分许,审判长王泽文和人民陪审员走上审判席。法院合议后认为,胡远辉、罗军实施抢夺后,张德军等人驾车追赶,只是意图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这从追赶中多次打电话报警,并责令对方停车可以证明。“所以,张德军驾车追赶罗军和胡远辉是合法、正当的。”客观方面,该案证据不能证明张德军主动撞击摩托车,故意伤害他人。“自诉人指控张德军犯故意伤害罪,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指控不能成立。”这时记者注意到,张德军一直相互捏动的手指突然松弛了。 理由2:歹徒伤亡是自取 法院进一步分析,胡、罗二人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驾驶的摩托车以危险状态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这一危险状态完全是二人自我选择的结果。 张德军为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而被动采取的高速追赶行为,与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华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张德军 41岁,简阳人,现暂居成华区。据成华法院介绍,案件审理期间,省内外上千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向法院表达意见,这些意见呈一边倒趋势,均支持张德军见义勇为。张德军的代理律师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启军称,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说理充分,有效地保护了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 罗军 32岁,南充人,事发后左腿被截肢。罗军及胡远辉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他对见义勇为行为无可厚非,但他认为,该案中大量证据能证明张德军驾车主动撞击了摩托车,张应负法律责任。他认为胡、罗二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没有得到尊重,“罗军也是人,他也很惨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