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吐狂言 酒后驾驶者竟称:我是为人民喝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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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8:52 东北新闻网 | |||||||||||
12月7日晚,沈阳市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夜查酒后驾驶。在和平区中华岗,一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中年男子在被交警处罚时,竟口吐狂言:我是为人民喝的酒。当晚8时40分,一辆牌照为辽 B024××的黑色尼桑风度轿车由北驶近中华岗,一名交警一边伸手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一边扭头向记者说:“你看吧,这车司机准是酒后驾驶。”
“您好,请出示您的驾照。”交警敬礼。驾驶员位置上,坐着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男子一边摇晃着下车,一边对交警说:“我没喝酒。”记者站在交警身边,注意到,该男子满脸通红。经仪器测量,该中年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8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该男子称,自己只喝红酒,而且酒量不行,喝一杯就能醉,并以此为理由,向交警求情。见交警不理,男子开始了表演。“我为沈阳市政建设做了很多,我这是为老板喝酒、为人民喝酒。”“你喝酒可以,可不能喝酒了还开车啊!”面对交警的劝诫,男子言辞开始升级:“我车上坐着好几个税务局的局长,你们和平一大队是不是在南站边上的那个?我总和你们大队长一起打球。”和平一大队殷惠民大队长、韩继强副大队长就和记者一起站在男子身边。 当晚,交警共查处59起酒后驾车,拘留7人。 ( 沈阳晚报 高寒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