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地摊上四处兜售 吉林突查侵权"福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9:4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12月8日消息(记者 毛更伟)日前,各式假冒"福娃"产品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一些批发市场和沿街商店被热卖。钥匙链等各类饰品、儿童服装,连地摊上的袜子也有“福娃”。 在长春市黑水路一些批发市场,向外批发和零售各种“福娃”饰品。一些地摊摊主还大声叫卖:“福娃”袜子,5元3双。”在吉林市松江商品批发市场,有人销售印有奥运会
吉林省工商部门已经对此进行突击检查,对这些“福娃”产品暂扣,并将情况向北京奥组委汇报。如果确认是仿冒产品,将按有关法规处理。商标处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后将加大市场巡查监管执法力度,坚决维护“福娃”知识产权和形象。 据了解,北京奥组委有专门的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店。只有这些特许商品零售店,才可以销售“福娃”系列产品。他们首批推出的特许商品主要包括玩具、服装服饰、文具、箱包、贵金属纪念章和徽章等6大类近300种。而印有“福娃”图像的不干胶贴纸还未推出。现在市面上所见的,都是侵权产品。未挂特许标志的商场,均不许销售“福娃”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