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某法官涉嫌诈骗毒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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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2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长沙12月7日电(谭斯亮、胡嫔)湖南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离岗法官诈骗毒犯刑事案件,株洲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邓燕萍提起公诉。 由于当事人是法院前法官,为示公正,湖南省高院指定进行异地审判。 邓燕萍曾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2003年7月,当时已离岗的邓通过熟
郭俭仪姐弟深信不疑,凑了6万元现金送至邓家,其中包括1.8万元的委托律师代理费。同年10月,邓燕萍在看守所会见冯,并要冯告诉妻子将应付的余款及时送来。郭俭仪遂于10月21日、11月18日、12月4日分3次将5.8万元汇至邓的账户。除去律师费和宴客费用,邓将所得的数万元款项全部用于赌博、还债和日常开支。2004年4月30日,邓燕萍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湖南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区分局逮捕。珠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邓缓刑,检察机关抗诉,衡阳市中院发回重审。今年3月,湖南省高院指定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被告人邓燕萍在获知冯某可能判处死缓的情况下,隐瞒自己已离岗的事实,利用冯及其家人求生心理骗取巨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涉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