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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重奖创品牌有功企业 相应奖励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39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在常州市采访时了解到,刚刚摘取“中国品牌经济城市”桂冠的常州市,为进一步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近日出台企业品牌建设奖励办法,对创品牌的企业予以重奖。

  该市出台的奖励办法为: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除通报表彰外,由市政府
进行奖励。企业每获得一个“中国名牌产品”或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每获得一个“国家免检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或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年年底由市质监局将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工商局将驰(著)名商标获奖企业名单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核拨相应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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